关于接受卫雪辉、莫智雄、钟芳、吴颖、 莫晟峰、宋薇辞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公告

2019-12-30 18:35:39 七星人大 451

(2019年12月27日桂林市七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卫雪辉、莫智雄、钟芳、吴颖、莫晟峰、宋薇本人提出的书面辞职申请,2019年12月27日,七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卫雪辉、莫智雄、钟芳、吴颖、莫晟峰、宋薇辞去桂林市七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条规定,宋薇同志的七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桂林市七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桂林市七星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