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2018年1月24日常委会第16次会议)

2018-03-06 14:20:19 admin 85

第十七期

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4日下午,七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高新开发大厦南附三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文干主持会议。副主任齐桂平、蒋瑞芳、张永红、曾小明,委员张哲等共24人出席会议。七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蒋伟宁,七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胡天云,七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田勤,七星区人民法院院长曾小平,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善智、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张作伟、七星区财政局局长蒋晓辉和部分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共10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和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蒋晓辉向大会报告了七星区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的说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捷华作的《关于对七星区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的审核意见》。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市委以及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高新区七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和《关于高新区七星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组织各部门认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在编制过程中,财政局下发了《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并克服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安排,进行认真审核,严把编制质量关;各部门也都能认真贯彻七星区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实事求是的开展编制工作。在编制中能按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推进中期规划管理等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编制预算,基本做到了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围绕工作目标、保证工作重点,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列支内容基本合理,为各部门履行好工作职责,完成2018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了资金保障。

今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为确保今年预算安排的全面实现,会议要求:

1.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中,出现需每年划拨到其他部门或乡办的专项经费,建议预算到经费使用部门或乡办,减少划拨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预留的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要做好统筹规划,确保预留项目资金落到实处,真正起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3.预留的专项扶贫资金和基本建设支出,要适当安排一定额度到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上。

4.财政要随时动态掌握财政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5.财政部门要严把监督关,确保资金安排和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防止挪用,挤占。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中如有变动,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6.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桂林市七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免去程维光的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峰同志的桂林市七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刚同志为桂林市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林捷同志为桂林市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咏华同志为桂林市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磨川同志为桂林市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云同志为桂林市七星区统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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