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审议权,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审议就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经过审议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审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的前提,不经过审议的表决是无效的;审议,也是一种重要监督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表自己政见的一种重要形式。
行使审议权时应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