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群众递交的具体信件

2018-05-20 14:00:07 七星人大 79

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群众递交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信件。由于不了解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有的代表直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解决问题。


这样做,一方面给代表增加了很大负担,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干预行政、司法等机关、组织职权范围内工作的现象。


代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有关国家机关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不依法处理的问题,代表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送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违法问题,以维护国家法制的严肃性。


二、对于正在审理或者已经审结的案件的上诉或者申诉信件,或者要求解决问题的信件,代表可以建议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


三、如果当事人希望通过代表转交信件,代表可以将信件及了解到的相关情况交给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