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三位一体”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

2018-04-07 14:18:22 admin 60

依法对“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基本形式,推进和督促代表建议有效办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但长期以来,建议办理工作存在代表建议质量不高、办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地方人大常委会督办力度不强等问题。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让提建议的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初步形成承办部门全力办理、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与、常委会全程跟踪的“三位一体”办理模式,解决“提、办、督”三张皮的问题,取得成效。

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汇报筹备召开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县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工作。代表建议要提得实、提得准,人大、政府要认真做好做实,务求实效。”考虑到新当选代表写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建议有一定困难,常委会坚持做了三方面工作。

引导代表坚持中心导向。滨海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初任培训,在对代表进行写作方法培训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市委、县委扩大会议报告精神,要求各位代表深入领会市委、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岗位实际,认真选题,确定内容。同时,引导代表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分析局部利益和全县整理工作的关系,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撰写,保证建议的规范性、代表性、针对性和导向性。

加强沟通联系。滨海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专门召开有关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讨论代表建议的有关内容,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到场进行点评、讨论。形成比较一致的观点后,秘书处针对有关情况,和政府及其部门进行了沟通。得到有关部门的反馈后,及时通知代表进行研究、修改。滨海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还组织专门力量,对代表提出的 70件建议,从形式到内容一一进行把关指导,先后和人大代表沟通 40多人次,修改 30多处,保证了建议质量。

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

议案、建议是代表智慧的结晶,提建议的代表理应在办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滨海县人大常委会改变过去交办、承办、答复、督查、测评的模式,让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向代表通报办理计划、通知代表参与办理活动、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成效。

组织首提代表参加建议交办会。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让建议首提代表参加会议,具体落实办理工作的“提、办、督”三方责任和任务。同时,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梳理出办理清单,要求“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召开办理专题会议,也让提出具体建议的代表参加,明确办理时间表、任务图和责任单。

办理单位与代表全程沟通交流。在办理工作中,滨海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做到办理计划向代表通报,办理过程通知代表参与,及时与代表沟通。对社会影响比较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乡环境整治、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农村教育资源投入等方面的 10件重点议案和建议,常委会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督办;对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年内不能完全解决的旧村庄改造、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建议,办理单位及时向代表进行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组织代表视察评议办理结果。议案、建议办理是否完成不能简单地行文答复了事,而是由代表说了算。“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代表视察、评议办理情况,保证办理效果。代表和承办单位就如何办理好各项建议“当面锣、对面鼓”进行交流。2017年,滨海县 10多批次 50位代表和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交流,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努力提高动态监督办理工作能力

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在依法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和推动监督职责。为了保证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效果,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通力合作,县镇人大联动,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督和指导。

研究改进办理思路。代表建议虽然是人大代表个体或者部分群体的履职行为,但涉及到代表提出、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办理、人大常委会监督三个方面。代表提得好还远远不够,要建立一个新模式,增强办理效果。针对以往重视办理程序、不重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问题,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参与把关指导,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具体办理工作虽然是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法定义务,但人大常委会需要全程参与监督,不能置身事外。办理成效考核必须根据建议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办法,不能继续“满滩一捆柴”的做法。

加强环节督查。办理前期,滨海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和各相关工作委员会参加各个承办单位的办理专题会议,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主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积极进行面商。办理过程中,人代委与代表、各主办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质量,对个别办理进度缓慢的主办单位进行督促、催办。办理后期,对部分未答复代表和提出要求延期办理的建议逐件进行分析,督促主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

加强意见反馈。参与建议办理过程中,代表如有意见,一方面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另一方面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滨海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对合理的意见,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分析采纳,落实到办理工作中;对部分有争议的意见,及时与代表和办理单位沟通。

加强落实检查。为了解决以往建议办理中“走过场”一阵风”等问题,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督查,一方面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办理工作,是否让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与办理,是否尊重代表的意见。另一方面,审议调研承办部门答复的可操作性,对有的建议经过努力可以解决但答复不明确的,有的承诺解决而没有及时落实的,督促承办单位及时予以解决落实。 2017年 6月,组织部分代表到 6个镇区专题调研,走访了 5个重点承办单位,听取各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要求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工作提上日程,切实把督办工作做细做实。

强化科学测评考核。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考核是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滨海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 70件建议,常委会采取分类测评和考核的办法,以提建议代表评分为主、利益相关的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评分为辅,多层次测评,解决打分测评“满滩一捆柴”的问题。对能办成的,考评“办成率”;对难以尽快落实的事项,考评“计划率”;对因政策、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目前无法解决,承办部门已在建议办理回复中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考评“满意率”;对没有办结的建议要记录在案,纳入 2018年督促累计办理;对关涉重大的建议事项认真研究,建议政府在制定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时予以考虑。

(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