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试行)

2018-01-14 16:07:55 admin 361

一、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二、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承办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络、罢免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负责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及选举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工作;掌握区、乡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及有关事宜;负责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负责依法补选代表工作;

(三)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负责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集中调研、视察活动,为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联系我城区选举产生的桂林市人大代表和城区人大代表。组织好本城区人大代表调研、检查、视察活动以及桂林市人大代表七星团的代表小组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四)负责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整理、转办及督办工作,督促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向常委会提出办理工作报告。收集、整理桂林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属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办理情况;

(五)负责区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接待和处理城区人大代表有关选举的来信来访;

(六)掌握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指导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七)负责联系各乡人大、城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为常委会指导各乡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做好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八)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